交通(tong)運(yun)輸部(bu)政策研究室副主(zhu)任舒馳今(jin)日指出,嚴(yan)重超限超載(zai)運(yun)輸行為,既嚴(yan)重危害(hai)(hai)人(ren)民群眾生命(ming)財產安全,嚴(yan)重損害(hai)(hai)國家公(gong)路網、道(dao)路橋梁等(deng)公(gong)共基礎設(she)施,也嚴(yan)重破壞運(yun)輸市場(chang)公(gong)平競爭秩(zhi)序,完全應當予以聯合懲戒(jie)。 ...
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馳今日指出,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既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損害國家公路網、道路橋梁等公共基礎設施,也嚴重破壞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完全應當予以聯合懲戒。
2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將聯合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舒馳介紹,失信懲戒直接作用于社會主體信用行為,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也是有效提升社會誠信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的推動下,各部門、各單位利用信用手段開展聯合懲戒的力度不斷加大。
目前已經簽署的和即將簽署的備忘錄有20個,今年預計備忘錄的簽署可達到50個。備忘錄的簽署積極構建了信用懲戒大格局,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交通運輸行業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領域,針對行業治理的難點問題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工作,有利于對違法失信主體形成強大威懾,讓守信者路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舒馳介紹,《備忘錄》共分5個方面,內容涵蓋了失信的懲戒對象、懲戒措施、懲戒方式、懲戒管理等方面。
他指出,關于選擇公路治超領域作為交通運輸行業開展聯合懲戒突破口。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這符合國務院《指導意見》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明確要求。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既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損害國家公路網、道路橋梁等公共基礎設施,也嚴重破壞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完全應當予以聯合懲戒。
二是具備失信聯合懲戒跨部門跨行業“協同聯動”的顯著特點。對于超限超載運輸的治理,涉及發改、交通、公安、質檢、工信、工商、安監等多個部門,開展聯合懲戒,有利于發動各地、各部門的力量,形成強大震懾,建立起自覺守信的倒逼機制。
三是這也是落實當前聯合治超工作的一項重要部署。去年下半年以來,交通部聯合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并召開會議就公路治超工作作出統一部署。這次備忘錄的簽署,也是落實5部門意見的一項重要舉措,可以有效利用信用機制加強對嚴重超限超載責任主體的懲戒,進一步提升治超整體效果。
關于對聯合懲戒對象的界定。舒馳介紹,《備忘錄》的聯合懲戒對象的界定,是交通運輸部門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確定的相關責任主體。這份文件已在今年1月份印發,詳細界定了哪些超限超載行為屬于嚴重違法失信的范疇,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了明確,這是《備忘錄》實施的一個重要支撐性文件。
關于選擇多種聯合懲戒措施。舒馳介紹,作為《備忘錄》的核心內容,每一項聯合懲戒措施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備忘錄》以《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四大措施——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懲戒為基礎,從涉及會簽單位的部門規章及更高級別文件中,梳理出了行業性和通用性兩類懲戒措施,具備堅實的法規制度基礎。其中行業性措施以交通部為主,通用性措施主要依靠多部門的聯合推動。
最后,舒馳表示下一步實施《備忘錄》的重點工作主要有4個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落實《備忘錄》的相關工作機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定期發布公路治超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二是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準確地推送失信主體名單,與有關部門一起,共同抓好各項失信懲戒措施的落實。
三是組織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有關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備忘錄》,在全行業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濃厚氛圍。
四是以本次《備忘錄》為契機,加快推進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各項重點工作,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快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