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治理“老賴”,2013 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按照這一規定,“老賴”將被法院納入失信者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發布“失信黑榜”,將當事 ...
為了治理“老賴”,2013 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按照這一規定,“老賴”將被法院納入失信者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發布“失信黑榜”,將當事人失信行為大白于天下,這是一種嚴重的道德否定評價。那么,“失信黑名單”威力究竟有多大?我們有了“惡意欠薪罪”,這些“老賴”都不怕,難道他們真會怕“失信黑名單”?
看到拖欠自己欠款長達兩年多的“老賴”被法院曝光后,市民李先生再次燃起了希望。
李先生說,兩年前,有一個小伙子開車撞了他的車,交警部門認定對方負全責,高新區(新市區)法院判決對方賠償2.3萬元,可對方一直以各種借口搪塞,導致李先生一直拿不到欠款。
當前,我國由于信用缺失造成的制假售假、偷逃騙稅、食品安全事故等現象屢見不鮮,企業每年因誠信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6000億。
今年全國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
6月,國務院發布了我國第一部國家級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
這些都向外界釋放出一個信號:在未來幾年里,我國的不誠信行為將“處處碰壁”。
奏效
為李先生帶來希望的,是法院系統針對“老賴”采取媒體曝光、司法限制等措施的“黑名單”制度。
2013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按照這一規定,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將被法院納入失信者名單。
進入最高人民法院網站,輸入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單位名稱,即可查驗其是否進入最高法的“黑名單”。
李先生的案子是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袁儷榮經辦的,雖然從事法院工作20多年,但她的執行履歷也就兩年多。
“以前只知道作為法官要公平斷案,沒想到法院執行竟會這么難。”提到李先生的案子時,袁儷榮發出感慨。
2012年9月11日,法院就李先生的案子作出判決,肇事方王某要給李先生賠償包括利息在內的賠償款2.3萬元。執行立案后,作為執行法官,袁儷榮要求王某限期支付執行款,王某雖在電話中說還款,但就是躲著不見,一會兒說在和田,一會兒說在喀什。
袁儷榮經過銀行查詢,發現王某已經將名下的財產轉移,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最后去王某位于機械廠的家里堵人,也撲了個空。
袁儷榮再次給王某打電話時,對方卻擺出一副耍賴的樣子,聲稱自己沒有能力還錢。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單制度”實施后,袁儷榮將王某納入了“失信黑名單”,并將決定書寄給了對方。
沒想到,這招奏了效。2014年8月10日早上9點多,王某主動給袁儷榮打來電話,說是要把拖欠李先生的執行款還掉,并請求其將自己的名字從“失信黑名單”上撤下來。
原來,王某在內地的時候,買機票時被攔截,所以王某才主動要求還款。
9月2日,袁儷榮告訴記者,王某已經將2.3萬元欠款打到法院的賬戶上,正在辦理相關手續。一切妥當后,法院準備將賠償款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還給李先生。
事實上,李先生的案子并非個例。截至目前,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法院依職權共將74例失信被執行人(自然人54個,法人單位20個)信息納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使失信被執行人“網上有名腳下無路”。
“目前,主動履行債務的有17例,被迫履行的有10例。”高新區(新市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表示。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供的數據顯示,全疆法院已將691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中,65名失信被執行人已經履行了相應的債務。
即便是這樣,身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三庭庭長,凌國英一直為近幾年來數量居高不下的執行難案件感到頭疼。
“現在,法院面臨的執行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案件執行面臨的難題之一,就是自動履行率偏低。”凌國英出具的一組數據顯示,2012年全疆法院受理各類執行案件42053件,2013年46870件,僅今年上半年,就已經達到25552件,但自動履行率相對較低。
對于這一點,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海沙爾·阿皮孜深有感觸。每年,經該院及地州三個基層法院辦理的執行案件有200件,執結率65%。“自動履行的幾乎沒有。”
在袁儷榮的印象中,大部分被執行人對法院強制執行采取逃避或者消極態度。這些人中有的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有的隱匿、轉移、低價出售財產或者將財產過戶到親友名下,甚至以虛假訴訟、仲裁等方式轉移財產;有的公司停業、歇業,而股東另行注冊公司繼續經營原業務。
在新疆財經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姜德鑫看來,“信用是市場經濟秩序的快速通道。執行難背后實質是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備,它與社會信用程度、法制環境和公民的道德水平相聯系。”
欣慰的是,“失信黑名單”讓人們看到了破解“執行難”的希望。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解釋進入失信名單有兩個標準,一是不履行;二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截至目前,最高法失信者名單已公布近21萬。
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機制建立后,最高法、公安部、國資委、銀監會、民航局等部門簽署了《“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明確被列入“黑名單”的“老賴”們不僅無法得到銀行授信,還將被禁止購買飛機票與軟臥火車票。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人代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2013年5月,李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王某訴至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法院判決后,李某為逃避債務,到處躲藏,逍遙法外。
2014年6月,王某向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4年8月15日,李某在購買機票時遭到民航系統攔截,李某這才主動與庫爾勒鐵路運輸法院取得聯系,隨即將50萬元現金送至法院,并主動繳納了執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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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單制度”實施近一年,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了哪些新變化?
在袁儷榮看來,因為涉及招投標、金融機構融資等,“失信黑名單制度”對企業有約束作用,但對一些自然人的約束還需要一個過程,他們可以選擇不乘坐飛機,不乘坐軟臥,也可以平價消費,即便是不能夠辦理信貸業務,對他們來說也不會有多大的影響,因為可以通過其他人的賬號進行資金往來。
對于現狀,凌國英表示在“預料之中”。近一年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一直在為新疆法院系統“失信黑名單制度”的建設努力奔波著。
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達成合作,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記錄在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20余家金融機構共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辦理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受到限制或禁止。新疆部分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基層法院也陸續和金融機構、建設部門建立聯動。
事實上,不只是法院系統在探索“失信黑名單制度”。
在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征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用戶可登錄查詢本人或企業的信用報告。在上海、北京等地,也已將水電煤氣繳費、地鐵逃票等記入“信用檔案”,這意味著,只要是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失信行為,就可能會在個人信用檔案上留下污點。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我國政府為改善市場信用環境付出大量努力,但由于信息分割與共享壁壘,法律約束不足,造成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運用面臨諸多難題。
在凌國英看來,信用懲戒涉及多個領域,需要相關部門合力。這項工作要和多個部門,比如工商、銀行、公安、房產、建設、國土、車管等部門協調聯動才能讓失信人真正地感受到步履維艱。
姜德鑫表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并非幾個部門、幾個地區努力即可完成,這將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目前我國還缺少一部國家層面的系統信用法律法規,致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礎。要將社會誠信基因重新注入國人血脈中,仍是任重道遠。